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

大開殺戒

昨天的晨會,副院長宣布,本院的器官移植小組再度啟動,隨時準備待命。
照理說,大部份捐贈器官的患者都會在醫學中心等級的醫院摘除器官,我們這個小小的地區署醫院,怎麼會參上一腳呢?
副院長繼續說,花蓮監獄的兩個死刑犯,有一個已經簽了器官捐贈的同意書;由於要器捐的死刑執行方式和一般死刑犯不同,執行前要先上點滴,打麻醉藥,再指示法警要開搶打哪裏。所以器捐小組部份人員要在刑場。再加上法務部最近執行死刑命令保密到家,通常到當天傍晚才會收到執行令,所以器捐小組要有隨時出動的心理準備。
我建議,法務部乾脆一次殺光,省得大家提心吊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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